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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1 考试流程与内容 ​

法规依据: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162号,2022年4月1日施行)。 官方全文:中国政府网·国务院公报2022年第8号

9.1.1 考试科目(第 30 条) ​

科目官方名称俗称
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理论
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场考
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 + 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路考 + "科目四"

"科目四"不是官方科目,是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部分。

9.1.2 科目二考试内容(第 33 条) ​

准驾类型考试项目
C1(小型汽车)、C3(低速载货)倒车入库、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、侧方停车、曲线行驶、直角转弯(5 项)
C2(小型自动挡)、C5(残疾人专用)倒车入库、侧方停车、曲线行驶、直角转弯(4 项,不考坡道)
A/B 类大车桩考、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、侧方停车、通过单边桥、曲线行驶、直角转弯、通过限宽门、窄路掉头,以及模拟高速公路、连续急弯山区路、隧道、雨(雾)天、湿滑路、紧急情况处置
C6 轻型牵引挂车桩考、曲线行驶、直角转弯
摩托车 D/E/F桩考、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、通过单边桥

9.1.3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(第 34 条) ​

小车类考试项目(16 项):上车准备、起步、直线行驶、加减挡位操作、变更车道、靠边停车、直行通过路口、路口左转弯、路口右转弯、通过人行横道线、通过学校区域、通过公共汽车站、会车、超车、掉头、夜间行驶。

9.1.4 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(第 35 条) ​

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、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、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、防范次生事故处置知识、伤员急救知识等。

9.1.5 合格标准(第 38 条) ​

科目满分合格线
科目一10090
科目二(大车类/牵引挂车)10090
科目二(其他车型,含 C1/C2)10080
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10090
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10090

9.1.6 考试规则速记(第 39、41、47 条) ​

  • 科目一合格后即可预约科目二或科目三路考;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连考,科二科三路考都合格后当日可考安全文明常识;
  • 每个科目考一次,不合格可以补考一次(补考是否当场进行按考场安排);不参加补考或补考仍不合格的,本次考试终止,科二、科三路考须 10 日后重新预约(第 47 条);
  • 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 3 年,须在有效期内完成科二科三,逾期已合格成绩作废;
  • 科目二、科目三路考预约次数分别不得超过 5 次,第 5 次仍不合格,已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;
  • 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不合格的,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成绩保留有效。

9.1.7 报名条件速记(第 14 条,摘 C 类) ​

  • 年龄:小型汽车(C1/C2/C5/F)18 周岁以上(70 周岁以上须通过能力测试);
  • 视力:C 类两眼裸视力或矫正视力 4.9 以上(大车类 5.0 以上);单眼视力障碍优眼 5.0 且水平视野 150° 也可申请 C 类;
  • 辨色力:无红绿色盲;
  • 听力:两耳距音叉 50 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(佩戴助听设备达标亦可申请 C1/C2)。